夢番地

“爱若能堪称伟大,再难捱照样开怀。”


祝大家周三快乐~

爱与死与梦——关于《爱与毒》

Tisiphone:



1. 玫瑰意象


“Rose is a rose is a rose is a rose.”——格特鲁德·斯泰因


“……一枝玫瑰会让他想起以往的花园、年轻的女郎、埃德蒙德·沃勒、日晷以及他或其他某个人在这样那样的时刻联想到的上千种精美雅致的东西。”——克莱夫·贝尔《艺术》


《爱与毒》中的杰克是被设计得最符合玫瑰意象的人物,无论是玫瑰作为符号与象征的意义,还是玫瑰的本体论与象征意义上的关系,都被用以演绎和诠释这个人物。




2. 关于死亡


 @纳兰妙殊 对死亡叙事审美是有明显执着的,她在评论中就曾坦言,她一度觉得,杰克最大的用处就是像包法利夫人那样凄美地死去。


死亡,因为其不可抗逆性和无法回避性,更重要的是,不可体验性,成为文学探索与幻想的永恒主题。另一个主题是爱。爱是每个人都能够体验的,如果足够幸运的话;死却不是,它是一个分界,体验的过程正是体验本身的消灭。死亡不可被告知,不可被传授,好奇本身就构成了它的一半魅力。叔本华更坦言了死亡之美,“死亡是给予哲学灵感的守护神和它的美神。”


在杰克这样一个人物形象面前,不渴望、不好奇他的死亡之美是不可能的,而且不是无来由的。小说几乎全篇都在渲染他的死,都在趋向他的死,以至于杰克之死变成了一种让人或渴望或抗拒的心理期待,一种走向的必然,像所有的指针,都指向了极点。所以当杰克代柯蒂斯死的时候,我内心只想到:终于。


那场死亡写得跟通灵一样,我想那刻纳兰是感谢杰克的,他让她有机会以最凄绝的笔,毫无顾忌,毫无保留地书写她的死亡美学。



这一生所有画面,忽而仿佛一叠纸牌,在一双尸白色大手中上下翻洗。


寒风猛烈吹拂,郁金香和铃兰摇摆。天鹅展开巨大的翅膀,昂首哀鸣,不成音调。利斧劈开棘条,血顺着锋刃滴落。蝴蝶陷在泥涂中。约瑟芬在拿破仑足前跪倒,皇帝手端冠冕高高举起。金色剪刀剪断婴儿脐带,婴儿睁开绿色双眼……他说,来,我扶你走;跟我跳舞;Jackie,活下去,好好活……白玫瑰融成巧克力河流,倒灌进城市与王国。花茎缠绕参天竖立的战斧,向天空疯长而去。一朵百合坠落在青黑色山脚下。酡颜的宙斯望着躬身倒酒的伽倪墨得斯,桌布下面雄鹰的利爪踏住了少年的赤脚。……他说,不,Jackie,我不是幻觉……两条山脉那么绵长的血肉臂膀徐徐围拢,细胞遽尔变成砖石城堡,汗毛化为城墙上的细草。一黑一白两匹马儿在城墙下疾奔。丝缎的长袍綷縩有声,徐徐飘落,在岸边生长芦苇与黄水仙的湖中顺流而下,浸饱湖水,逐渐沉没……他说,我让他们做了两枚,这一枚是给你的;我不认为你应该负疚、应该偿还……


雨水一簇簇打在黑漆棺木上,钢琴声峻急地奏鸣,圆号沉郁,小提琴哀婉,阴云骎骎而来,褫夺了最后的光亮。他轻声呼唤,Jakcie,Jackie,Jackie……



死亡前的闪回是被描写过千千万万次的事物,但我始终觉得,写得太实了,就少了死亡的混沌,少了对生死界限的模糊,《爱与毒》这里是恰恰好的。何况杰克之死,因为纯粹——包法利夫人之死也是承载了某种“意义”的,杰克之死却是纯粹的天鹅之死——就如木心所说,“这是它的弱,也是它的崇高。”


杰克濒死的场景,越到后面,越多俯视的角度,“他俯下身,叫他的名字”,“人们围拢过来。人遮住了光”,配合杰克向天空的注视,“杰克的眼睛已经不再看着柯蒂斯,转而向他脑后的空中望去”,就像一个旋转、上升的长镜头——死亡也正是一个“上升”的过程,场景本身叙述死亡印象——直至云雾掩盖一切。


杰克死去了。




3. 关于人物


杰克无疑是最丰满,最完美的角色,包括他的一心求死(首要的就是他的一心求死)和他的残忍。文学中生与死的二元对立往往不是真的对立,死亡叙事表达的是生的尊严。杰克正是此间代表,他选择死正因为他不愿活得丑陋。生的尊严几乎主宰了他的一切行动,除了他因爱而生卑微的时候,但当爱人的利益与他对死的渴求达成一致,他的道路就定好了。他的残忍不过是他这一意志的附属物。


同人写作的一大特点就是,故事往往没有叙事学上的“隐含作者”这一概念,或者说,“真实作者”和“隐含作者”是重叠的,因此作者意图非常明晰。《爱与毒》中的柯蒂斯,被作者在有意无意之间,多处赋予了神性,以及大地、城堡一类坚实、难以被动摇的意象,我想,归结起来,可以看成是与杰克的死亡气息相抗衡,例如:



柯蒂斯口中弥漫浓重的药粉味,带着微苦,像牧草、乳香和没药,又如同死亡与真相的味道。




杰克慢慢抬起右手,无力的手指顺着那条粗手臂一点一点攀上去,直到勾住了那条筋骨雄壮的脖颈,指尖摸索,像海难后被冲上沙滩的水手抚摸大地一样,终于确认了自己的大难不死。




熟悉的男人的气息,像被阳光晒过的土地,像牧草、乳香和没药。



我难以指出这种喻义是有意而为之,还是作者潜意识下的产物。我相信好的作者脑中的世界必定是完整且自洽的。杰克和柯蒂斯也许在塑造力度上有差异,但在作者的设计里,他们是且必须是,有相同“当量”的。




谈人物不能不说小人物。在我看来,米歇尔和埃德加是塑造得最有力的两个。


次要人物篇幅不多,要塑造得好,要写到“尽处”;写到尽处,就是要在“作数”的地方,毫不留情。柯蒂斯第一次怀疑埃德加,那就是写到尽处,柯蒂斯是君主、是领袖、是兄弟,他最不可为的事就是怀疑自己的功臣、下属、兄弟的忠诚,这是“作数”的事,而他还是做了,说了。到了埃德加向杰克坦白他的确想要隐瞒,那,那就是另一个尽处,另一个作数。串连起来,让人拍案叫好。


还有很多人讨厌的米歇尔。帝王之女,从小就是自己世界的中心,任何除了她家人以外的人的价值,皆由她和她家人的(权力)意志决定。她对他人何来的共情,何来的怜悯。何况一旦失去王室之名,在历史的洪流中湮没,对她而言,和死没有分别。她为什么不讲道理地恨柯蒂斯,为什么执着复辟。为什么不呢,没有仇恨没有荣光,她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写一个人物能操纵读者情绪不难,能让人深究其心理,却不易。




4. 关于爱


连载期间有过一个讨论:为什么柯蒂斯这么爱杰克。


首先,我同意“小说里头最不需要解释的就是爱”。其次,像我前面所提到,有个“当量”问题。这里不是说柯蒂斯爱杰克的量,和杰克爱柯蒂斯的量相等,而是如果不是杰克,柯蒂斯就不会给予那么多的爱,也没有那么深的表达。


因为是杰克,那个流着蓝色血液、如白玫瑰绽放、有着天鹅姿态的杰克,所以柯蒂斯才爱得发狂;因为是杰克,所以才配得上柯蒂斯的爱。


也因为是柯蒂斯,才给得了那么深的爱。


如果换别的人……不仅没有那么爱,故事也没有什么好写的了。


那样的爱,是写作的起因、过程、和结果。


克丽斯蒂娜·罗赛蒂曾为此类联想作过总结,说的也是个当量问题:“如果我真的给予,只怕你无法接受。”




我们大部分人都无法一试,也许是种幸运也说不定。

评论

热度(123)

  1. 共1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